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63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 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持股5%
以上大股东“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致行动人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的通知,获悉国信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增持人为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
476444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
二、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国信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增持数量
(股)增持均价(元/股)增持金额
(元)占总股本比例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12月22日
27464434 6.01 165139954 4.07%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476444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本次增持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751089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3%。
三、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可能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月 25日
责任编辑:cnfol001